装船后单证不符的补救方法

(三)装船后单证不符的补救方法

在信用证项下的制单结汇中,议付银行要求“单证表面严格相符”。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单证不符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信用证的交单期允许,应及时修改单据,使之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如果不能及时改证,进出口企业应视具体情况,选择如下处理方法:

1.表提

当议付行审单发现不符点时,如情节不严重,在征得进口商同意后,出口商可向议付行出具担保书,要求凭担保议付。这时,议付行向开证行寄单时,在随单据的表盖(Covering Schedule)上注明单证不符点和“凭保议付”字样。此种做法称为“担保议付”,也被称为“表盖提出”(简称“表提”)。

2.电提

当出口商所交单据与信用证的规定存在不符时,可由议付行先用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列明不符点,待开证行确认接受后,再将单据寄出。“电提”的目的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了解开证行对单证不符的态度。(https://www.daowen.com)

3.改为跟单托收

如出现单证不符,议付行又不愿采用“电提”或“表提”的做法,出口商只能采用托收方式,委托银行寄单收款。由于这种托收与原信用证有关,为了使进口商易于了解该项托收业务的来由,托收行仍以原信用证的开证行作为代收行,请其代为收款。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三种处理办法,实际上已将银行信用改为商业信用,开证行已不再承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致使出口商完全陷于被动地位。因此,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轻易采用上述三种补救措施,而是应该认真缮制单据,仔细预审单据,将问题解决在货物出运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