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过程中的公平竞争问题
利用拍卖方式进行交易,旨在形成一个透明度较高的自由竞争的买卖场所。买方可根据事先了解的货物状况和购买意图,自由决定出价标准。而且,在主持人落槌前,买方如反悔,还可撤回其出价。卖方则通过代理人(拍卖主持人)来掌握是否接受买方的递价。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销售意图决定是否采取保留价格的做法。不仅如此,卖方还可享有自己或雇用别人参加出价的权利。这些都是为了维护卖方的利益。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卖方如要这么做,必须事先宣布,使其他买主心中有数,才能公平竞争。否则,买方可以以欺诈行为提起指控。
拍卖主持人要有足够的业务知识,而且作为货主的代理人,有义务遵照他与货主之间达成的协议,谨慎行事。主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描述货物,以利于吸引买主,但他的描述应与所售的货物相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