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技术研究伦理
现代医学生物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疾病的控制与预防带来广阔前景,与此同时,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伦理难题。由于克隆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克隆人技术对人的利弊祸福较其他科学技术对人类的影响更深远、更直接。克隆人伦理问题已引起了全世界强烈的关注与争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涉及的伦理问题也越来越尖锐。
案例12-6:
美国著名的生殖生育学家帕诺斯·扎沃斯26日在伦敦宣布,他的第二例克隆人实验再次以失败告终。扎沃斯素有“克隆狂人”之称。2004年1月,他宣布自己领导的研究小组已经成功地将一个克隆人类胚胎植入一名35岁的妇女体内,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婴儿”有望诞生,但这项惊世骇俗、备受世人指责的实验最终以失败收场。据扎沃斯说,用于制造克隆人类胚胎的细胞来自这名妇女现年35岁的丈夫,由于他本人患有不育症,因此克隆是他们夫妇俩人获得后代的“唯一”方式。据英国媒体26日报道,扎沃斯当天在伦敦召开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的研究小组不久前将4枚克隆人类胚胎植入一名35岁的妇女体内,但这些胚胎没有一个令该名女子怀孕,他的克隆人实验再次宣告失败。扎沃斯说,这项最新实验是在中东某国家进行的,但他拒绝透露这个国家的名字,对于参与实验的这名中东妇女的身份和国籍,扎沃斯同样三缄其口。[7]
思考:
1.目前法律是否允许克隆人?
2.从医学伦理学分析克隆人会对社会产生哪些伦理问题?
分析:
1.目前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是禁止克隆人的。(1)中国:我国卫生部前部长陈敏章于1997年3月19日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利用克隆人技术进行克隆人的实验”。中国政府的态度是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2)美国: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发表讲话,敦促美国参议院通过立法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人的实验。2001年,美国议会通过了全面禁止克隆人法案。美国生殖生育学家帕诺斯·扎沃斯克隆人实验是违反法律的。(3)欧盟委员会:2001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指出,将克隆技术用于克隆人类与欧洲公民的伦理道德观背道而驰,因此欧盟反对克隆人,并且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对克隆人研究提供任何资助。(4)日本:日本禁止将人体细胞移植到未受精卵后制造的克隆胚胎移植到人或动物的子宫内,同时也禁止人和动物细胞融合而成的混合胚胎的移植。对于违反者不仅要处以罚款,而且要判刑。(5)俄罗斯:2001年7月,俄政府批准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项法案规定,禁止在法案公布后的5年内在俄境内进行克隆人实验,但允许俄科研机构进行克隆实验。
2.人是具有双重属性的,是生物、心理和社会的集合体。但是,克隆人是不完整的人,是一个丧失自我的人。如果只是把克隆人“物化”,这就严重违反了人权、人类尊严的道德。扎沃斯说,用于制造克隆人类胚胎的细胞来自该名妇女的丈夫,由于他本人患有不育症,因此克隆是他们夫妇俩人获得后代的“唯一”方式。虽然说生殖性克隆或许是这些夫妇留下后代的唯一选择,满足了父母留下后代的愿望,但对于被克隆的后代而言,他的独特性却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因为他的基因并非像普通人那样是父母基因重组而形成的一个崭新的基因组,而是“父”(或“母”)基因的大致承袭。克隆人与其基因供体之间的关系是绝无仅有的,不同于现有伦理关系中的任何一种,这个新产生的“克隆关系”必然会冲击已有的家庭伦理关系。社会伦理学界的主流观点是:克隆人的诞生必定会从根源上动摇人类的亲缘关系,引发家庭伦理关系的混乱,打破正常的亲情关系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