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主体分类

二、证据调查主体分类

证据调查是一项依法进行的具有专业性的活动,需要有特定的主体进行参与。明确证据调查的主体,一方面可以合理分配证据调查过程的各项活动,各机构可以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另一方面,可以保证证据调查活动有序合法的进行和提高证据的可采力。(https://www.daowen.com)

依调查主体的身份不同,证据调查可分为侦查人员、监察人员、审判人员、律师、仲裁人员、公证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私人侦探以及其他人员的证据调查。一般来说,侦查人员与监察人员分别承担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任务,审判人员与律师分别行使各类诉讼的审判、代理职能,仲裁人员和公证人员分别拥有仲裁权与公证权,行政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则执行国家的行政执法权、纪律监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