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谋略的含义

二、证据调查谋略的含义

【案例】

1986年10月某日,某地饭馆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经侦查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随即将其住处秘密包围,由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手中有枪,如果直接缉捕,有可能造成伤亡。通过管段民警委托街道居民组长以催办居民身份证的照片为由,到王家探听虚实,寻机观察王某枪支存放的位置,并设法引诱王某走出门外。王某对居民组长的到来并没有产生丝毫怀疑,竟若无其事地跟居民组长走出房门来,被管段民警立即抱住,埋伏在旁边的侦查人员一拥而上,并从王某的褥子底下查获已上膛的手枪。

讨论:侦查人员抓捕犯罪嫌疑人用的是什么谋略?(https://www.daowen.com)

对抗性是证据调查思维的本质特点,这就决定了证据调查思维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无法脱离谋略而独立存在。调查的对抗性越强,谋略的使用越多,对施谋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层出不穷的警匪片让我们充分领略了调查谋略在侦查过程中的独特风采,然而在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也存在较为激烈的利益冲突,甚至由于调查主体不享有侦查权而使调查举步维艰。侦查谋略是证据调查谋略的杰出代表,却不是其全部内容。故证据调查谋略,是指调查主体为强化自己,削弱对手,以巧制胜所设计的一系列计策方略。要准确掌握这一概念的要旨,必须在了解谋略的一般特性的基础上考察其特殊属性。

证据调查谋略的特殊属性主要指:(1)客体复杂性。军事谋略的宗旨就是隐蔽自己,迷惑敌人。但在证据调查谋略中,其客体或对象并非总是清晰的,其范围可以扩大到所有涉案人员;调查主体与调查对象间除了完全对抗性质的矛盾,还会存在少数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非对抗性矛盾。(2)形式限定性。证据调查活动中要寻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点,不得为查明案情而侵犯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调查对象享有的正当权利,严禁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如刑讯逼供、株连亲属、威胁恐吓等严重侵犯人权现象,尤其是有伤风化与摧残肉体的谋略形式,如美人计、苦肉计、借刀杀人、诱人犯罪等。(3)内容进攻性。调查对象处于守势,而调查主体处于攻势,调查谋略应当积极推进调查进程,进攻是调查谋略的生命力所在。这就决定了证据调查人员的对抗性需要高于调查对象,主动施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