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听技术
2026年07月15日
第三节 监听
技术
【案例】
1.在美国,一些电脑高手利用“特洛伊木马”技术“潜入”某人的个人计算机。然后通过这种“黑客”方式找到了相关聊天音像资料,这是不是监听行为?[3]
2.[2008年11月26日讯]美国一名负责监听通信的前情报官员(穆菲·法尔克曾在位于美国佐治亚州的福特·戈登情报中心工作,他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监听各种重要的国际通信。)二十四日称,在布莱尔担任英国首相期间,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曾将他列入秘密监听和情报搜集的目标,并成功地刺探到大量有关布莱尔个人隐私的绝密情报。美国安全局这样监听有没有违背国际法?
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犯罪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一是犯罪智能化日益明显,运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智能型犯罪层出不穷;二是犯罪组织化、集团化发展迅速,犯罪组织的计划性、纪律性不断加强,尤其在跨国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间谍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中更加明显;三是犯罪隐密化程度不断提高,普遍的反侦查意识、先进的高科技手段与周密的计划及实施步骤相结合,形成极强的反侦查能力。面对现代犯罪的强大挑战,侦查机关必须转变传统的侦查观念,用现代的侦查思维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武装自己,监听技术因此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