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的概念
2026年07月15日
一、鉴定的概念
鉴定,即鉴别、判断与认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https://www.daowen.com)
从证据调查的角度而言。鉴定是属于法律服务范畴的,不管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或科技辩手),还是大陆法系的法官的“科技助手”,它都是独立于裁判活动的科技实证活动。它是运用科技知识解决相关的客观事实问题,是为裁判活动等提供相应的依据和理由;它是对待证事实的客观中立、实事求是的反映;它是运用专门知识,对普通人就相关专门性问题的认知能力的弥补。这样,也要求鉴定应具有中立性的特性。同时,从证据分类的角度而言,因为它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间杂的特征,一般将鉴定意见归于言词证据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