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的清查
2026年01月15日
(三)
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果发现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记账方向或金额不一致时,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同,为企业可动用的存款数额。出纳人员应及时分析造成双方余额不等事项的原因。属于记账差错造成的,应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待收到有关结算凭证时再进行账务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能作为未达账项记账的依据。
【例15】A公司2018年11月30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6308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6118元。经逐笔核对,发现如下事项:
①11月8日公司购买办公用品568元,日记账误记为496元;
②11月15日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发的支票422元,因甲公司存款不足,支票被退回;
③11月28日公司存现1663元,银行未入账;
④11月28日银行收到到期商业汇票款2000元,扣除手续费14元,余额1986元,公司未入账;
⑤11月30日银行扣本月结算手续费19元,公司未入账。
2018年11月30日A公司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表1-2)如下:
表1-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A公司11月30日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781元。根据调节表可以看出,A公司日记账有4笔调整事项,其中有2笔属于记账错误(前2项),应按正确的方法更正;有3笔未达账项(后3项),应在下月收到相关结算凭证时再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