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的构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4.1.2 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的构架

游憩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是在景观生态与游憩行为之间进行的综合评价。传统的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主要从景观资源环境特征、人地作用关系特征和景观潜在利用方式三方面对景观的自然度、旷奥度、美景度、敏感度、相容度、可达度、可居度进行“七度”综合评价(图4-1、表4-1)。

图示

图4-1 景观适宜性评价体系

表4-1 游憩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

图示

(1)景观资源环境特征评价

景观资源环境特征评价是游憩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基础环节,包括景观自然度、旷奥度和美景度三方面评价,其中景观的旷奥度是评价核心。景观的旷奥度不仅受地形破碎度和封闭度的影响,还反映区域植被的郁闭度和森林化特征。不同的景观旷奥度特征对应不同的游憩行为的适宜性是不同的。景观资源环境特征评价既是对景观生态特征的认知评价,又是针对景观开发为向导的价值评价。

(2)人地作用关系特征评价

人地关系是人类永恒的论题。人以其所处的地为生存的基础,要主动认识,并自觉地依照地的规律去利用和改变地,以达到使地更好地为人类服务的目的,这就是人和地的客观关系。人地关系中的敏感度和相容度则体现了生态环境与人的利用方式之间的特征关系。

(3)景观潜在利用方式评价(https://www.daowen.com)

景观潜在利用方式评价是合理利用区域景观资源,建立协调景观体系的重要环节。景观的可达度和可居度是决定景观开发利用方式和反映景观适宜性的重要评价因素。

围绕景观这三方面的七度能较为全面地对景观生态适宜性进行评价。本书因研究区域的特性,所作的景观生态评价相对侧重于景观资源环境特征、人地作用关系特征及人文景观资源的利用,而可居度评价主要针对人类的聚居能力、聚居条件及居住的社会环境、经济条件等人居环境适宜性进行评价。可居度评价对梅山地区游憩型景观生态规划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在此次研究中排除了可居度评价。

梅山地区的传统村落是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人文景观,不仅是梅山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梅山地区生态旅游的关键吸引点。旅游者在古村落中游览能更直观地感受和体验梅山文化的特色。对传统村落的整体人文生态系统开展研究和评价,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挖掘梅山地区人文景观资源的价值与功能,有效指导旅游开发和旅游实践活动。所以,研究中将传统村落的整体人文生态系统纳入综合评价系统。

由此本书通过对自然度、旷奥度、美景度、敏感度、相容度、可达度及传统村落整体人文生态系统的综合评价,建立起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图4-2),并将其分为总目标层、子目标层、评价层和因子层四个层次。

总目标层——建立整体评价体系,对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进行综合评价。

子目标层——根据景观资源环境特征、人地作用关系特征、景观潜在利用方式和整体人文生态系统四个评价子目标建立评价子系统。

评价层——包括反映各子目标层具体内容的评价指标:景观的自然度、旷奥度、美景度、敏感度、相容度、可达度及传统村落整体人文生态系统。

因子层——将评价层的各个指标拆分成能进行具体测算的多个因子。

图示

图4-2 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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