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4 景观相容度评价结果与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4.3.2.4 景观相容度评价结果与分析

从梅山地区人类行为与景观生态适宜性的分析评价中得出以下三种情况。

表4-14 梅山地区人类行为—景观相容度评价

图示

续表4-14

图示

(1)梅山地区人类行为与景观整体相容度较低

梅山地区景观相容度图清楚地反映出梅山地区景观类型与人类行为的相容度情况,分别为完全不相容的占43.5%,几乎不相容的占9.7%,弱相容的占19.5%,中等相容的占11.1%,相容性较强的占3.7%,完全相容的占12.5%(图4-3)。

图示

图4-3 梅山地区景观相容度

(2)不同的行为类型适宜不同的景观类型(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公式4.8计算得出农业生产在整体景观生态环境中的相容度CX1=27.78%;加工制造的相容度CX2=4.76%;公共服务的相容度CX3=38.52%;建设活动的相容度CX4=30%;社会活动的相容度CX5=34.62%;游憩行为的相容度CX6=37.66%(图4-4)。

图示

图4-4 梅山地区单类行为与整体景观相容度

加工制造行为在梅山地区整体相容度最低,除与村镇居民点具有较高的适宜性外,几乎与其他类型的景观环境都不相宜。梅山地区人文景观特色较为鲜明,社会活动的整体相容度较高,适宜在休闲景观、村镇居民点、遗产保护景观中开展各类社会活动。梅山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旅游景观资源,加之政府也较为重视旅游开发,现状的游憩行为与整体的生态环境比较相容,但存在局限性。休闲景观、村镇居民点具有较高的适宜性,适合旅游开发。而水域景观由于生态的敏感性非常强,因此,游憩行为的相容度较低,不适宜进行旅游开发和规划游憩行为,是景观生态保护的核心。

(3)规划保护和开发的重点

对于景观类型而言,一种景观有可能同时容纳多种人类行为,这种景观对多种人类行为的适宜性也反映出该种景观与人类行为体系之间的相互关系。景观类型与人类行为相容度的高低反映了某种景观对人类活动的承载程度。根据公式4.8计算出梅山地区整个行为体系对林地景观的相容度C1=12.48%;对农耕景观的相容度C2=26.10%;对水域景观的相容度C3=12.68%;对休闲景观的相容度C4=39.07%;对遗产保护景观的相容度C5=26.04%;对村镇居民点的相容度C6=61.65%(图4-5)。

图示

图4-5 梅山地区一组行为与单类景观相容度

由此可知,林地景观对不同行为的相容度最低,是需要重点、全面保护的景观类型。农耕景观、遗产保护景观和休闲景观适宜性较好,是具有较强行为选择性的景观。所有景观类型中,村镇居民点相容度最高,因此,梅山地区的旅游景观规划应尽量结合村镇居民点进行集中开发,同时注意有效控制行为范围,保护景观的原生性。

将相容度评价结果作为各个景观类型对应的属性导入运用ArcGIS中,按相容度高低分为四级区域,从而得到梅山地区景观相容度分析图,为后续的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奠定基础。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