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梅山地区景观生态功能分区
景观的功能是指景观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基质、斑块、廊道等景观要素的相互作用使景观的空间格局发生动态变化,景观格局的变化势必导致区域的景观功能随之发生变化。理想景观生态系统的建立,首先就是要实现区域功能的完善和协调。景观生态功能区划作为生态系统空间异质性的直观反映,是区域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合理利用区域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本章在第四章梅山地区景观空间格局的分析和第五章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梅山地区景观生态适宜性综合分析图(图5-57),按照适宜性由低至高分为三个级别的功能区域,即核心生态保护区、外围保护性缓冲区、集中引导性开发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