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党的纪律不可挑战,遵守纪律没有条件,执行纪律没有借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实践证明,党的纪律严明、执行有力,党的生命力、战斗力、领导力就强;党的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下降,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削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各项纪律规定也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如党中央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贯彻纪律建设要求,保证纪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也是党员干部需要进一步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加强纪律教育,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可以说,纪律划出红线,标出雷区,就是让大家不要逾越,不要去踩,这是纪律教育要达到的预防和警示作用。我们要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规矩于前,守规矩于后,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通过纪律教育,真正使党员干部知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定办事,增强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养成执纪自觉,绷紧纪律之弦,真正让纪律从“禁令”走向“自觉”。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注重从身边违纪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得以警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纪律执行,严肃查纠违反纪律的行为。党的纪律执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我们要做到执纪必严,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到执纪必纠,任何党员不论资历多老、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反纪律,都要接受纪律处分,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强化纪律执行,领导干部要发挥推进纪律执行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对于违纪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能隐瞒、简化、变通,要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深化监督执纪,使党员干部受到纪律严格约束。严明纪律规矩,关键是强化监督执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始终扭住“常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着力在“早”和“小”字上下功夫,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未雨绸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的基本条件。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