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979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设立,以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完善,1983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机构力量得到不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审批、调整变更、审计监督等方面先后开展了探索,运用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并且已经意识到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