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代表联系选民特色化亮点
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积极开展特色化活动。一是充分发挥选民代言员作用。进一步完善选民代言员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对选民代言员培训,充分发挥选民代言员作为选民和代表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选民代言员积极协助代表交流有关信息,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意见建议,促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更加紧密、覆盖面更广、民意诉求渠道更加顺畅。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接待选民日”。组织代表深入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点联系选民,尤其是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区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活动,认真倾听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意愿诉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活动结束后,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责成有关部门牵头研究,特别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列为区委常委会重要议题,由主管领导牵头,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三是每半年一次开展“民情民意沟通会”。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点,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街道乡镇有关领导与选民代言员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选民代言员反映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政府部门予以现场答复。会后,将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加强政策宣传,向选民作好解释说明;能解决的交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办理,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四是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月”活动。每年10月,围绕市、区共同关心、共同推动的监督议题,采取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执法检查的方式,统一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活动,广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集中听取选民意见建议,为召开人代会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市人大部署要求,围绕立法调研、修订法规条例,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