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烯唑醇
分子式:C15H17Cl2N3O
【类别】三唑类。
【化学名称】(E)-(RS)-1-(2,4-二氯苯基)-4,4-二甲基-2-(1H-1,2,4-三唑-1-基)-1-戊烯-3-醇。
【理化性质】纯品为无色结晶固体。熔点134~156℃,20℃时蒸气压为2.93毫帕,相对密度1.32。水中溶解度4毫克/升(25℃),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25℃,克/千克):丙酮95、甲醇95、二甲苯14。除碱性物质外,能与大多数农药混用。正常状态下,贮存2年稳定,对光、热和潮湿环境也稳定。
【毒性】中等毒。雄、雌大鼠急性经口LD50分别为639毫克/千克、474毫克/千克,大鼠急性经皮LD50>5 000毫克/千克。对眼睛有刺激,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对豚鼠皮肤无致敏性。大鼠亚急性经口无作用剂量10毫克/千克。大鼠急性吸入LC50(4小时)>2770毫克/升。鲤鱼LC50(96小时)为4.0毫克/升,虹鳟鱼LC50(96小时)>1.58毫克/升。鹌鹑急性经口LD50为1 490毫克/千克,野鸭急性经口LD50>2 000毫克/千克。蜜蜂急性接触LD50>20微克/只。
【制剂】12.5%可湿性粉剂,30%悬浮剂,10%、25%乳油,5%微乳剂,50%水分散粒剂。
【作用机制与防治对象】其作用机制是在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中抑制14α-脱甲基化作用,引起麦角甾醇缺乏,导致真菌细胞膜不正常,最终真菌死亡,持效期较长。对小麦白粉病、小麦条锈病、小麦锈病、小麦纹枯病、水稻纹枯病、梨树黑星病、苹果斑点落叶病、柑橘疮痂病、香蕉叶斑病、葡萄黑痘病、葡萄炭疽病、花生叶斑病、芦笋茎枯病等有防治作用。
【使用方法】
(1)防治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用12.5%可湿性粉剂40~50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用药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2)防治小麦白粉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用12.5%可湿性粉剂48~64克或30%悬浮剂15~25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隔7~10天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3)防治小麦条锈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用12.5%可湿性粉剂30~50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4)防治小麦纹枯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用12.5%可湿性粉剂45~60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5)防治小麦锈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用12.5%可湿性粉剂40~50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用药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https://www.daowen.com)
(6)防治花生叶斑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使用12.5%可湿性粉剂25~34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15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或每667平方米用30%悬浮剂12~16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天左右喷1次,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7)防治芦笋茎枯病:发病初期,每667平方米使用12.5%可湿性粉剂30~38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叶面喷雾,间隔6~9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8)防治柑橘疮痂病:发病初期,用12.5%可湿性粉剂1500~2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7~10天喷1次,连喷3次,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9)防治苹果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用12.5%可湿性粉剂1000~25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14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用4次。
(10)防治梨树黑星病:发病初期,将12.5%可湿性粉剂稀释至3000~4000倍液,或用5%微乳剂稀释至1 000~2 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15天喷1次,连喷2~3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或用10%乳油2 000~3 000倍液或25%乳油5000~7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施药间隔15天左右,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或将50%水分散粒剂稀释至10000~15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施药间隔10~15天,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11)防治葡萄黑痘病:发病初期,用12.5%可湿性粉剂稀释至2000~3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14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12)防治葡萄炭疽病:发病初期,用12.5%可湿性粉剂2000~3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10~14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13)防治香蕉叶斑病:发病初期,用12.5%可湿性粉剂1000~2 000倍液均匀叶面喷雾,间隔7~10天喷1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对蜜蜂、蚕、鱼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本品在下列食品上的最大残留限量(毫克/千克):小麦0.2,稻谷0.05,梨0.1,柑橘1,苹果0.2,香蕉2,葡萄0.2,花生仁0.5,芦笋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