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灭草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92.灭草松
图示

分子式:C10H12N2O3S

【类别】苯并噻二嗪类。

【化学名称】3-异丙基-(1H)-苯并-1,2,3-噻二嗪-4-(3H)-酮-2,2-二氧化物。

【理化性质】纯品为无色无臭结晶,熔点133℃,200℃时分解,蒸气压0.46毫帕(20℃),相对密度1.41。溶解度(20℃,克/升):丙酮1507,乙酸乙酯582,二氯甲烷206,水0.57,苯33,乙醚616。在酸、碱介质中不易水解,日光下分解。

【毒性】低毒。原药大鼠急性经口LD50约1100毫克/千克,大鼠急性经皮LD50>2 500毫克/千克,大鼠急性吸入LC50(4小时)5.1毫克/升。对兔皮肤无刺激作用,对兔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在动物体内无积累作用,在试验条件下未见致突变、致畸和致癌作用。山齿鹑急性经口LD501 140毫克/千克。虹鳟鱼和大翻车鱼LC50(96小时)>100毫克/升。蜜蜂LD50(经口)>100微克/只。蚯蚓LC50(14天)>1000毫克/千克土。

【制剂】25%、40%、48%、480克/升、560克/升水剂,480克/升可溶液剂,80%可溶粉剂,25%悬浮剂。

【作用机制与防除对象】一种触杀型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剂。旱田使用,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水田使用,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导到茎叶,强烈阻碍杂草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生理功能失调而致死。有效成分在抗性作物体内向活性弱的糖轭合物代谢而解毒。适用于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花生、马铃薯等作物田防除莎草和阔叶杂草,对禾本科杂草无效。

【使用方法】

(1)防除水稻直播田莎草和阔叶杂草:在播种后30~40天、大部分莎草和阔叶草生长3~5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或25%水剂200~4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2天再正常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正常管理。

(2)防除水稻移栽田莎草和阔叶杂草:在移栽后15~30天、大部分莎草和阔叶草生长3~5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或25%水剂200~400毫升,或25%悬浮剂250~300毫升,或80%可溶粉剂80~120克,或480克/升可溶液剂133~2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2天再正常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正常管理。

(3)防除小麦田莎草和阔叶杂草:在小麦2~3叶期、杂草2叶期,每667平方米用25%水剂200~250毫升,或80%可溶粉剂90~125克,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于杂草上。

(4)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在大豆1~3片复叶、杂草出齐后2~4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或25%水剂200~400毫升,或80%可溶粉剂90~125克,或480克/升可溶液剂150~2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

(5)防除玉米田阔叶杂草:在玉米3~5叶期、杂草出齐后2~4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https://www.daowen.com)

(6)防除花生田阔叶杂草:在花生苗后、田间杂草3~4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或25%水剂200~4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

(7)防除马铃薯田阔叶杂草:在马铃薯5~10厘米高、杂草2~5叶期,每667平方米用480克/升水剂150~2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

(8)防除甘薯田阔叶杂草:在甘薯移栽后15~30天、杂草3~4叶期,每667平方米用25%水剂200~4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

(9)防除茶园阔叶杂草:在杂草3~4叶期,每667平方米用25%水剂200~4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杂草茎叶。

(10)防除草原牧场阔叶杂草:在杂草3~5叶期,每667平方米用25%水剂400~5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杂草茎叶。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高温天活性高、除草效果好,阴天和低温时效果较差,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用药的最佳温度为15~27℃,最佳湿度大于65%。旱地喷药要求一定的土壤湿度,土壤干旱时效果差。在极度干旱和水涝的田间不宜施用,以防产生药害。

(2)棉花、蔬菜、瓜类、莴苣、芹菜、甜菜、油菜及烟草等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茶园施用时注意不要把药液喷到茶叶上。

(3)对于经由根部繁殖的杂草,一般只能防除地上部杂草。

(4)不可与马拉硫磷等有机磷类杀虫剂混合施用。如先后施用,应间隔2天以上。

(5)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废水禁止排入水田,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

(7)在水稻稻谷、麦类、大豆、玉米、花生仁、马铃薯上最大残留限量(毫克/千克)分别为0.1、0.1、0.05、0.2、0.05、0.1。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