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数量减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家庭成员数量减少

在《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一书中,言心哲(1935)认为,中国农村家庭,大都是大家庭,所谓大家庭制度者,纵的方面,上有祖父母、伯叔祖父母、父母,下有子女侄孙等;横的方面,有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妯娌等。传统的中国式大家庭在计划生育强有力的实施下,家庭户均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已由1982年的户均4.41人缩小到2012年的3.02人。独生子女已非常普遍,“4+2+1”三代直系亲属结构家庭不断涌现。在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家庭户规模为4.33人。

表2-2 不同年份家庭成员数量情况(单位:人)

图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普查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正是鼓励生育的时期,家庭平均户规模有所回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达到4.43人,但亦未逾5人;1990年经历了十几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家庭平均人口首次降至4人以下。2000年之后计划生育政策得到放宽,2000年家庭户均人口规模略超过3.4人,但是经过计划生育几十年的有效实施,生育观念的改变,生育率的降低,家庭户均人口规模水平2000年之后保持稳定下降趋势,2010年仅为3.1人(图2-3)。(https://www.daowen.com)

从时间段的角度分析,1953—1982年中国家庭规模略有上升,增长率为1.85%,1982—2000年严格实施计划生育期间,家庭成员数急剧减少,下降率为22%,2000—2012年下降率仅为12.2%。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规模缩小幅度有增大的趋势。

图示

图2-3 2000—2012年中国家庭户规模的动态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人口统计年鉴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