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控标准与规范

一、 安全防控标准与规范

1.夏令营安全防控要求

(1)夏令营承办单位应设立“武汉市夏令营接待安全管理小组”,组长应由法人代表担任,或经法人代表明晰授权的负责人担任。

(2)承办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预案应提供备案。

(3)承办单位应提供服务资质材料。

(4)应提供夏令营接待工作流程规范方案。

(5)应提供接待用车单位资质材料并备案。

(6)应提供夏令营线路与营地安排安全评估报告

(7)应提供夏令营综合保险方案并备案。

2.夏令营安全教育

(1)承办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明晰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其培训记录应予备案。

(2)在夏令营接待期间,工作人员每天应不少于4次对营员进行安全提示或警示教育,应进行防火、防灾或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技能知识教育。

(3)夏令营营地应有安全提示或警示教育的告示。

3.安全员的配置

夏令营接待期间,承办单位应按批次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随队监控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