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色金属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设立有色金属管理局,任命王逸群为局长。为了加快有色金属工业的恢复,同时在中南地区成立了中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王盛荣兼任局长,总局下设江西、湖南、广西、广东4个分局;在西南地区成立了西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郭超任局长,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于有了比较系统的组织领导,就为组织起一支建设和生产技术队伍创造了前提;加之,当时面临抗美援朝的严峻形势,急需大量有色金属,某些有色金属产品又是重要出口物资,这就大大加快了全国有色金属工业恢复和发展的步伐。[14]
经过三年的艰苦工作,到1952年,全国有色金属大小矿山和工厂都先后恢复了生产。当年生产的8种有色金属达7.4万吨,是1949年1.33吨的5.5倍,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2.3倍,钨、锑、锡等有色金属的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出口创汇额的31%,此外还生产了黄金3925公斤。有色金属工业在恢复中培养和锻炼了自己的技术队伍,创造和总结了自己的管理方法,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空前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1953年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五”计划时期。这一时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经济形势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有色金属工业在王鹤寿、吕东、高扬文、李华等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在苏联专家帮助下,由全面恢复转入大规模开发建设。在“一五”计划期间,改造和扩建了一批老企业,新建了一大批有色金属骨干企业和事业单位,使新中国的有色金属工业初具规模,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谱写了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史上光辉的篇章。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共中央对“一五”计划期间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总方针,并确定冶金、燃料、机械、电力等工业为“一五”计划时期重点发展行业,同时,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决定了苏联援建的156项基本建设工程为“一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在这些重点建设项目中,属于有色金属工业的有抚顺铝厂、哈尔滨铝加工厂、吉林炭素厂、洛阳铜加工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株洲硬质合金厂、杨家杖子钼矿、江西大吉山、西华山、岿美山3个钨矿、云南锡业公司、东川铜矿、会泽铅锌矿共13个。后来,由于资源、建设方案等方面的原因,有3项未能实现。1953年国家还及时提出了优先发展铜、铝等常用有色金属和能换取外汇的钨、锡、钼、锑、汞等产品,进一步明确了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重点。
为了迎接“一五”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有色金属工业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早在恢复时期就为新的有色金属企业的建设,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如山东铝厂、抚顺铝厂、哈尔滨铝加工厂、吉林炭素厂、株洲硬质合金厂以及大吉山、西华山、岿美山等钨矿,都在1950至1952年进行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研究,还有东川、易门、铜陵、白银、寿王坟、中条山等铜矿,山东、河南等地的铝土矿也开始进行地质调查或勘探。同时对设计以及设备、材料、资金、建设队伍进行了安排。
为了从组织上保证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和“一五”计划的胜利实现,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撤销了各大行政区的工业部,把干部和技术骨干充实到中央各工业部门。调到重工业部的省、地、县3级干部达8700多名。1952年撤销东北人民政府,王鹤寿调任重工业部部长,吕东、赖际发任副部长。在重工业部内成立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材料4个工业管理局。高扬文任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局长,李华、王逸群、孙鸿儒等任副局长。有色金属的重要工厂、矿山和工作部门都增添了一批新的领导力量。
在实施“一五”计划的整个过程中,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始终得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关注。1955年,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云、李富春等详细听取了有色金属矿山开采、选矿、冶炼情况的汇报,对有色金属工业的工作作了肯定和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原有的有色金属厂矿加快了改造、扩建的步伐,生产能力迅速提高;一大批新建的有色金属骨干企业拔地而起,整个有色金属工业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15]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有色工业13项,占项目总数的近十分之一。有色工业实际实施的13项是:抚顺铝厂(一、二期)、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吉林电极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杨家杖子钼矿、云南锡业公司、江西大吉山钨矿、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除抚顺铝厂(一、二期)为改建项目,其余都是新建项目。
从1952年到1958年的6年间,有色工业的13项陆续开始施工。1952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抚顺铝厂(一、二期)、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1953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吉林电极厂;1954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云南锡业公司;1955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3项,它们是株洲硬质合金厂、江西大吉山钨矿、白银有色金属公司;1956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3项,它们是杨家杖子钼矿、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1957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1958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
历经10年时间,至1962年有色工业的13项全部建成。具体情况是:
1955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吉林电极厂;1957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抚顺铝厂(一、二期)、株洲硬质合金厂;1958年竣工的项目有3项,即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云南锡业公司、杨家杖子钼矿;1959年竣工的项目有3项,即江西大吉山钨矿、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1960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白银有色金属公司;1961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东川矿务局;1962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会泽铅锌矿。
有色工业的13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7年,最短的是2年,平均建设周期3.8年。建设周期7年的是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建设周期6年的是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建设周期5年的是抚顺铝厂(一、二期)、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设周期4年的是云南锡业公司、江西大吉山钨矿、云南会泽铅锌矿;建设周期3年的是江西西华山钨矿、江西岿美山钨矿、云南东川矿务局;建设周期2年的是吉林电极厂、株洲硬质合金厂、杨家杖子钼矿。
有色工业计划安排投资19523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0086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102.9%;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92294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45.9%。
有色工业计划安排投资195238万元的具体安排情况是:白银有色金属公司40531万元,占20.8%;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30000万元,占15.4%;云南锡业公司29483万元,占15.1%;东川矿务局19398万元,占9.9%;抚顺铝厂(一、二期)18226万元,占9.3%;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17000万元,占8.7%;杨家杖子钼矿9346万元,占4.8%;吉林电极厂7712万元,占3.9%;江西西华山钨矿5700万元,占2.9%;江西大吉山钨矿5500万元,占2.8%;会泽铅锌矿5000万元,占2.6%;江西岿美山钨矿3817万元,占2.0%;株洲硬质合金厂3525万元,占1.8%。
实际完成投资200869万元的具体情况是:白银有色金属公司44697万元,占22.3%;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32681万元,占16.3%;云南锡业公司25883万元,占12.9%;东川矿务局20300万元,占10.1%;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17550万元,占8.7%;抚顺铝厂(一、二期)15619万元,占7.8%;杨家杖子钼矿11387万元,占5.7%;吉林电极厂6976万元,占3.5%;江西大吉山钨矿6723万元,占3.3%;会泽铅锌矿4885万元,占2.4%;江西西华山钨矿4782万元,占2.4%;株洲硬质合金厂4695万元,占2.3%;江西岿美山钨矿4691万元,占2.3%。
“一五”时期实际完成投资92294万元的具体情况是: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23074万元,占25.0%;抚顺铝厂(一、二期)15619万元,占16.9%;云南锡业公司15043万元,占16.3%;白银有色金属公司12342万元,占13.4%;吉林电极厂6976万元,占7.6%;杨家杖子钼矿6726万元,占7.3%;株洲硬质合金厂4695万元,占5.1%;江西大吉山钨矿3528万元,占3.8%;江西岿美山钨矿1896万元,占2.0%;江西西华山钨矿1836万元,占2.0%;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559万元,占0.6%。
表16 有色工业13项投资额的具体构成情况(https://www.daowen.com)
(按实际完成投资排序)

有色工业的13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8项,它们是:株洲硬质合金厂133.2%、江西岿美山钨矿122.9%、江西大吉山钨矿122.2%、杨家杖子钼矿121.8%、白银有色金属公司110.3%、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108.9%、东川矿务局104.6%、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103.2%;低于100.0%的有5项,它们是:会泽铅锌矿97.7%、吉林电极厂90.5%、云南锡业公司87.8%、抚顺铝厂(一、二期)85.7%、江西西华山钨矿83.9%。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3项为100.0%,它们是:抚顺铝厂(一、二期)、吉林电极厂、株洲硬质合金厂,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70.6%、杨家杖子钼矿59.1%、云南锡业公司58.1%、江西大吉山钨矿52.5%、江西岿美山钨矿40.4%、江西西华山钨矿38.4%、白银有色金属公司27.6%、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3.2%。
表17 有色工业13项计划安排与实际完成投资的执行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比重排序)

有色工业的13项建设规模与形成生产能力相同,经过10年的建设,形成了铝锭3.9万吨、铝0.12万吨、铝材3万吨、石墨制品2.23万吨、硬质合金500吨、钼精矿4700吨、锡3万吨、钨矿采选5026吨/日、电铜3万吨、硫酸2.5万吨、铜材6万吨、东川矿务局采选2万吨/日、铅1.5万吨、锌3万吨的生产能力。具体情况见表18。
表18 有色工业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经过“一五”计划时期大规模经济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已初具规模,产量由1952年的7.4万吨,上升到1957年的21.45万吨,还具有10万吨至15万吨的后备生产能力。在有色金属工业的起步和创业中,逐步建设起了勘探、设计、施工和科研队伍。
第一,建设了一支独立的地质勘探队伍。中国的有色金属地质勘探队伍是在三年恢复时期由苑子纪等组建的,先后创办了地质专科速成班,建立了地质调查室和调查队。到“一五”计划期间逐步发展壮大,成立了地质勘探公司和地质科研院所。普查找矿、物探、化探、测量和工程地质、化验分析等一整套门类齐全的地质工作队伍也相继组成,并积极开展工作,为有色金属工业做出了贡献。
第二,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勘察设计队伍。1953年由刘学新等组织、调集各地的设计人员、厂矿的生产技术人员,并招收社会上的零散技术人员,在北京成立了有色金属管理局设计公司,开始了有色金属工业工厂矿山的勘察设计工作。1955年,设计公司改组为有色冶金设计院,李华任院长,并设沈阳、长沙分院和昆明办事处(即以后的沈阳铝镁设计院、长沙和昆明有色冶金设计院的前身)。这支队伍在苏联专家指导下,边干边学,很快掌握了设计技术,提高了业务水平。
第三,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基本建设施工队伍。“一五”计划时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基本建设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的指示精神,在张潭等的组织下,调集力量充实基本建设施工队伍,开始了有色金属工业工厂矿山的基本建设施工工作。这支队伍紧紧围绕“一五”计划时期有色金属工业的重点工程建设,在物资、技术、人才、装备非常困难的条件下,艰苦创业,高速度、高质量地建成投产了一批重点骨干企业。
第四,形成了一支有色金属的科研队伍。“一五”计划期间,由于生产建设的需要,充实了北京有色金属综合试验所,成立了选矿设计研究院(即矿冶研究院的前身),由陈健任院长,并在一些大企业组建研究所。这些科研院所完成了生产建设所急需的大量课题研究试验工作。到“一五”计划后期,遵照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的要求,编制了《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有色金属部分,并开展了研究工作。这一时期,在一批老专家的指导下,还分别研究出钛、铍、锂、锗、锆、铟、硒、碲、镓、钨、钼、铌、钽13种稀有金属的提取工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