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周总理:
中财委党组对张闻天同志一月二十四日发来关于我派往各国商务代表团请示事件答复太迟、一月二十五日关于在商务谈判中苏方不满于我们只要设备不要设计和订单变动太多两电已作专门讨论,认为来电所提的意见是正确的,工作中的缺点必须加以克服。现将讨论的结果报告如下:
一、各商务代表团(尤其是对苏商务代表团)请示事件答复迟缓确是事实,迟答的电报大部属于询问货物的规格。迟复原因如下:
甲、过去我国原有工业装备的绝大部分来自英、美、日本,目前则大部需向苏联订购材料零件。因为二者的规格不同,目前我国技术人员又未熟悉苏联规格,所开订单常常是英、美、日本的规格,这就增加了订货的困难和往返磋商的时间。
乙、过去英、美、日本的进口货,是经过成百上千家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洋行或专做进口的华商进口公司办理的,他们又有几十年经营的历史,熟悉各种进口货的品种规格。现在转向苏联订货时,只能经过中央贸易部的进口公司一家办理,进口货物既多,品种规格又不熟悉,因此工作乱,速度慢。
丙、过去为了慎重对外关系,避免浪费外汇,故规定关于工业交通部门订货问题的电报需经中财委批核。这个规定今后仍是必要的。但目前需要改变的是货物规格,以上询问答复电报,可由中贸部直接与订货厂矿协商答复,以提高工作速度。
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如下:(一)中贸部进口公司应专设对苏联和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进口机构,加强工作,力求逐步熟悉业务。(二)在不变动中财委所核准的货物种类和金额内,对于货物规格问题上往返询问的电报,不必经过中财委与各部,可由进口公司直接与订货厂矿磋商后由中贸部答复。(三)一般情况下,电到之后十天之内,中贸部必须负责答复。
二、我们提出的进货单常有变动是事实。一种变动是追加订货,另一种变动是减少订货。减少订货的原因,或是由于对于苏方能够接收我们的出口物资数量估计太多,或是由于进口货的价格估计过低,因此外汇不足而不得不减少订货。虽然尚有其他原因,但上述原因是主要的。今后办法:
甲、出口货数量必须确实,我之对苏外汇必须留有若干机动数量。
乙、进口货必须分成两类,一类是必需的,另一类在外汇有余时则订,外汇不足时不订。(https://www.daowen.com)
丙、待各商务代表团回国后,总结一次对苏新国家的贸易办法,求得改进工作。
三、关于只要订货、不要设计问题。一般新工厂或旧工厂的较大规模的恢复工作,我们必须依靠苏联的设计。不但订货和设计是如此,而且在施工方面尚需聘请专家组,操作方面必须派出实习组,派往苏方工厂实习,不要节省这一方面的经费,力求有效地办成工厂。但苏方的总顾问和各个设计组一再严格地向我们提议,为了减少苏联方面不必要的负担,把装备中可在国内制造者,尽量自造。我们认为,他们的意见是正确的。苏联集中制造我所不能自制的装备,凡我能制者力求自制。这种办法于苏我两方都是有利的。目前的倾向不在于不愿向苏联订货,而在于可能自制者不愿自制。因此,苏方要求我们增加自制的能力。
关于几个电站只订货而未提设计则是事实。原因有二:其一,我们估计到今后几年关内需电必然增加,但因为长期计划未定,许多新设工厂的地点未最后确定,因此电站地址也不能确定。但电站如不预订,用时无法立办。因此,除各地最低数量的电站已在一九五○年、一九五一年按照规定地点早已订货外,必须趁早再订一批电站在手,以便明后年内按照需要安装于一定地点。其二,电站虽也是极复杂的工业,但估计到苏方已为我们设计了许多个电站,电力部门的苏联专家不少,国内对此工业亦稍有基础,可能在苏专家帮助之下自行安装。目前在电站方面的困难是:电站地点尚难最后确定,但今年不能不订货。如待确定地点初步设计之后再订货,则必然推迟一年半。因此,我们还是希望先定电站。
四、上次闻天同志来信说到我们订货工厂必须派人在苏联接洽催货,同时我们认为外交信使也太少,因此提议下列各项:
甲、凡属向苏联订制成套装备或有大量订货的工厂,必须派出一个订货小组专驻苏联接洽催货。其组长人选必须是该厂的第二至少是第三负责人。
乙、在苏联大使馆中专配足够的信使,保证十天一次专送信件及各种设计文件。其人选由东北工业部负责挑选三人(略懂俄语),经中财党组及外交部审查批准后派出。
丙、减少电报的滞延,提高工作的速度。
以上各点,是否妥当,请示。
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