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党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十五年远景计划的汇报(节录)
2026年03月28日
国家计委党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十五年远景计划的汇报(节录)
(1956年)
丁,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建设单位预计完成情况的分析:
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建设单位原为156个,1956年4月7日中苏协定又增加49个(协定中共为55项,但其中包括非工业项目的研究所3个,原为156项的兰州、鄠县电站的第二期2个,国防工业的重复项目1个),实际共为205个建设单位。
原计划在5年内进行建设的为145个,建成的为45个;预计在5年内进行建设的为179个,建成的为65个。1956年4月7日中苏协定增加的49个建设单位中,有34个要在1957年开工建设。在原计划的145个中,增加了3个(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器厂、西安高压电瓷厂),减少了3个(城子河立井、城子河洗煤厂、潞安洗煤厂)。(https://www.daowen.com)
按照建设进度看,原计划在5年内建设的145个建设单位中,有35个可以按原计划完成或提前完成;有10个不能完成五年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即煤炭部的4个煤井(峰峰通顺立井、潞安王庄一立井、铜川王石凹立井与平顶山二立井)和2个洗煤厂(双鸭山、峰峰中央洗煤厂),石油部的1个厂(抚顺石油二厂)、重工业部的3个建设单位(鞍钢的二连轧、半连续轨板厂和冷拔钢管厂、东川铜矿、会泽铅锌矿)。有的是因国外设计推迟,有的是由于扩大生产规模而修改设计,有的是因为地质勘探落后或因矿石成分复杂而影响设计进度。
在上述10个建设单位中,峰峰通顺立井、潞安王庄一立井、铜川王石凹立井、双鸭山洗煤厂等4个建设单位,虽完不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工作量,但预计仍可在第二个五年原定时间内建成。其余各项,则由于完不成五年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其建成时间亦须相应地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