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类固定资产能否选择不同的折旧政策?
问:我公司有100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我公司是否可以选择其中的50台在今年所得税汇算时一次性扣除,另外50台在明年或以后年度再在所得税汇算时一次性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参考《北京国税12366热线2015年1月份咨询热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第3期)》:
3.企业持有两个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个享受一次性扣除另一个仍旧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扣除吗?(https://www.daowen.com)
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属于税收优惠的项目,企业可以选择放弃。
根据上述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属于税收优惠的项目,企业可以选择放弃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而只对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