枸杞地理标志保护的参与主体协调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三)枸杞地理标志保护的参与主体协调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枸杞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参与主体是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等。企业是枸杞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枸杞产品质量的控制源头在企业,枸杞企业发展的水平各不相同、产品质量监控水平存在差异,导致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面临质量监控的困难。参与枸杞地理标志保护的行业协会和政府工作部门,在行业标准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执法工作中也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网络销售平台、知识产权部门行业内的涉及违法线索、监管标准、保护信息等多重环节,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的中间环节衔接机制不畅通、信息互通互联机制欠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成本和难度较大,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枸杞行业协会成员单位主要是宁夏企业,而枸杞产业的发展涉及许多省区,随着甘肃、青海等地的枸杞产量不断增长、枸杞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其国内和国际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提升,而枸杞产业协会缺乏全国各地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对枸杞产业整体质量监管和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作用力较弱,无法产生行业发展的最大化效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