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探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9年1月,临沂行署发出《关于当前农村几项工作安排的意见》,提出把发展多种经营和粮食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2月,苍山县二庙公社芦塘大队第十一生产队23户农民将土地、耕畜、农具、肥料等分开,成立了两个作业组开展生产。苍山县群众的这一自发行为,率先揭开了临沂地区农村改革的序幕。(https://www.daowen.com)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临沂地区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在农村有序调整生产关系,开始逐步推行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主要特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4月3日至6日,临沂地区多种经营会议召开,号召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破除“左”的观念,切实把多种经营搞上去。8月8日,临沂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印发林业、畜牧业生产几项政策试行规定的通知》。到10月,全区普遍建立了五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一是“两统一包责任制”,即统一耕种,统一收打,田间管理责任到劳力;二是包产到组,联产计酬或包干到组;三是实行包工包产联产到劳力;四是对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实行专业承包“五定一奖”;五是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即“四小”管理。此外,还有极少数困难的队,采取了包产或包干到户以及将少量的边远撂荒地分给社员耕种。这些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办法,表明临沂地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迈出有力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