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维权装备
海上维权装备是保障海上维权执法能力发挥的基础。面对复杂困难的海上维权形势,世界各海洋强国均建立了强大的海上力量,并通过不断加强在海上装备建设方面的投入,持续提升海上维权装备水平,强化海上维权执法能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1.平台装备
平台装备是海上维权执法的基础,也是日常海上维权行动的主体。
在海警装备方面,各海洋国家通过完善海上维权装备体系,建造专业维权执法平台,提升海上维权和处置能力。目前美、日、韩等国家都建设了强大的海警力量,装备了数量众多的先进海警平台装备。其中,美国的海岸警卫队拥有全球最强并且装备体系最完善的海警力量,各级别大中型舰船两百多艘、飞机两百多架。近年来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美国海岸警卫队不断进行现代化技术和装备升级,装备新型先进装备,例如全球鹰无人机、倾转旋翼无人机、C-130J战术运输机等[8]。另外,美国海岸警卫队还通过与海军合作,加强了与国家军事力量之间的联系,在非战时海上任务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国家整体军事实力。作为一支准军事部队,日本海上保安厅是日本主要的海上执法力量,目前拥有七百余艘各型执法舰船、近百架飞机,配备先进维权执法装备,敷岛型巡视船和“秋津岛”号新型大型巡逻船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两艘最大级别的巡逻船,另外还配备了“昭洋”号测量船、新式高速巡逻艇(速度可达70节)等新型平台装备,有效支撑了其海上的维权执法行动。韩国海警目前约有三百艘公务舰艇以及少量巡逻机和直升机,由于韩国和日本的独岛主权争议问题,多年来韩国海警力量不断强化警备,逐步加快了其维权执法平台以及配套装备的更新步伐,还将可搭载舰载直升机的5 000吨“三峰号”警备舰、1 000吨和500吨警备艇组成联合巡逻警备队[12],提升海上主权维护能力。
在海军装备方面,各国积极推进装备研发,实施装备升级,提升装备水平和体系作战能力。美国继续推进主战平台更新换代和无人系统装备应用,海上平台装备发展有序推进。2019年,美国海军签署了同时采购“福特”级核动力航母3号舰和4号舰的合同,同年授出“弗吉尼亚”级第五批9艘攻击型潜艇的采购合同;2019年美国海军发布下一代护卫舰征求建议书,明确下一代护卫舰能力需求。在新型无人舰艇建设方面,2019年美国海军授出4艘“虎鲸”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制造合同,并测试了新型反水雷无人水面艇,此外美国海军还宣布将在未来5年订购10艘大型水面无人舰艇。日本加速装备建造、升级主战舰艇,增强海上作战能力,其新型水面舰艇和潜艇陆续服役和下水,包括“朝日”级驱逐舰、新型“摩耶”级“宙斯盾”驱逐舰以及“苍龙”级潜艇,同时日本着手下一代潜艇研制、积极推进航母改装,加速获取先进关键海上平台,另外日本还建造了新型护卫舰和巡逻舰,引进舰载无人直升机,充实强化近海作战能力和海上监视能力。韩国积极开展新型水面舰发展,2021年第二艘“独岛”级两栖攻击舰入列,对轻型舰艇进行升级换代,并计划研发和生产新一代“宙斯盾”型驱逐舰。
在海洋维权新型装备方面,各海洋大国正在通过应用无人化智能化装备,增强海上维权能力。近年来,各国更加重视海洋权益,进一步发展各种高科技装备,尤其是美国、日本、韩国的海岸警卫力量,已经开始配置各类先进无人装备并应用于海洋维权实际行动[13]。无人装备的应用,增强了海岸警卫力量在长时间监控、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在有人装备的能力构成基础上,为海洋维权力量提升提供了新途径。
美国海岸警卫队在2000年左右开始规划、试验、测试和使用不同类型的无人机。2017年采用“扫描鹰”无人机执行完整的巡逻任务,并破获了重大海上走私案件,在大范围情报侦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4];2020年前后,在全部“传奇级”国家安全巡逻舰上配备无人机。美国海岸警卫队还提出了无人机发展应用策略,涵盖远程、中程、近程无人机。美国海岸警卫队同样关注海上无人系统,包括无人水面艇、无人水下航行器。美国海岸警卫队在2009年使用无人水下航行器开展沉没渔船的水下调查;2017年,在北极测试了部分海上无人系统,相关系统重点提高对海域的感知能力并成为未来的力量“倍增器”;在2020年测试了基于在役7米级拦截艇改造的无人水面艇,通过集成SMART自治系统来提供多无人水面艇集群和任务协同能力。通过安装无人装备,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执勤执法能力获得了显著提升。
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相关装备与美国海岸警卫队相近,除了大型舰艇、舰载直升机,无人装备亦列装和使用。日本海上保安厅2011年采购了“探索者”自主水下航行器,用于海上搜索、营救、调查作业;2016年以来在四个区域装备并使用了波浪滑翔机,用于高效构建日本海洋状况的观测网络,为海上行动提供侦察监测数据和实时信息;2018年将波浪滑翔机扩展应用到了第9区域,体现了海洋监测方面的良好应用能力;近年来装备了无人艇,在一些海上对抗行动投入应用[15],利用部署配备有多类测量仪器的无人测量船,来收集海底地形数据。此外,日本还考虑利用无人机对其周边海域进行海上巡逻,2020年完成了“海洋卫士”无人机飞行验证,测试了海上广域监视、执行海上保安任务(如搜索、救援、灾难反应、海上执法)等能力。(https://www.daowen.com)
韩国海警积极探索无人装备应用,用于增强海上力量。2017年完成了TR-60倾转旋翼无人机的飞行试验和舰载降落测试。据报道[15],为应对海上渔业冲突,韩国海警拟购置大中型无人机来执行渔业巡航和监视任务。2017年,韩国海警订购了“海眼猎鹰”水下机器人,用于海底调查和研究。
2.监视取证装备
监视取证装备主要用于在海上维权执法过程中对目标进行探测、识别和跟踪,并记录其行动过程,达到目标监视和取证目的。通过为海上维权执法力量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海上目标信息,掌握目标完整的行动过程,支撑海上维权执法行动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为加强海上维权力量的监视和取证能力水平,各国海警在不同的水面平台上均配备了先进的监视取证装备,主要包括雷达装备、光电装备以及水下探测监视装备。雷达装备是海上平台使用十分广泛的目探测监视装备,能够在较大海上范围内对目标进行发现和监视。光电装备体积小、重量轻,是舰船常备装备,主要用于目标探测和识别,并对目标进行监视取证,常见的有可见光/红外相机、热成像仪、微光夜视仪、光电跟踪仪、激光测距仪等。水下探测监视装备主要是利用声学手段对控制范围内的水下目标进行探测和监视。
在光电装备方面,美国海岸警卫队在水面舰艇平台装备了12DS-MAR监视取证系统,该系统使用了高灵敏度前视红外传感器和微光日间相机,在执法快艇上装备了SeaFLIR系统用于夜间导航、探测监视空中、水面以及海岸目标[8,16]。荷兰开发了“了望台”跟踪系统,利用高质量可见光和红外图像实现较差能见度条件下对海上目标的三维探测和监视[8]。
3.武器装备
此部分的武器装备主要指装备于海警力量,用于日常海上维权执法的武器。各国海警力量为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过程中的处置和对抗能力,均配备了武器装备,以提高维权行动威慑力。一般来说,海上维权武器装备可大致分为致命性武器和非致命性武器。
在海上维权行动中使用的致命性武器主要有中、小口径机枪、舰炮等,各国海警力量均有配备。美国海岸警卫队舰艇根据需求配备有76毫米、57毫米、25毫米等不同口径的舰炮,以及不同口径的机枪。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艇配备有20毫米到40毫米不同口径的机炮和小口径机枪。
非致命性武器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武器,采用软杀伤手段令敌方战斗力减弱或丧失,同时尽量降低对人和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不直接导致致命性人员死亡、装备毁灭和生态环境破坏[17]。典型的非致命性武器有强声、强光、水炮、催泪弹、橡皮子弹以等武器装备。海警舰船上常使用水炮、强声、强光等应对海上维权执法中遇到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