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维权装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海上维权装备

我们应积极应用海上无人装备,提升海上维权能力。我们应从海上维权任务需求、执法环境等方面,分析海上无人维权装备的发展需求,同时,深入研究使用无人装备后的海上维权样式,提出海上维权无人装备使命任务、使用方式以及能力要求等;同时,需借助军民技术发展成果,提出海上维权无人装备发展规划,并根据海上维权斗争环境开展有人或无人协同、集群协同、跨域协同等重难点技术攻关。我们还要开展典型海上维权无人装备研制,包括无人船、无人机、无人水下航行器等,逐步构建海上维权无人装备体系,提升国家海上维权执法能力。(https://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重视发展海上维权非致命性武器,提升海上维权震慑能力;以提升针对域外海上力量的处置能力为目的,规划非致命性震慑装备发展方向,发展具有震慑作用的非致命性海上维权装备。确保在“不升级、不失控”的前提下,探索从警告、驱离到制裁的震慑手段。加强非致命性武器装备的技术体制研究,依托海警平台,发展激光、红外或可见光、声学等非致命性定向能武器装备技术,研究采用如激光致盲、红外或可见光炫目、强声拒止等维权方式,在不造成致命伤害的前提下合法维护海上权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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