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疗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治疗原则

保持血糖稳定,防止低血糖发生。

无症状低血糖者,可口服葡萄糖。如无效改为静脉注射;有症状低血糖者,应静脉注射葡萄糖;足月儿3~5mg/(kg·min),早产适于胎龄儿4~6mg/(kg·min),早产小于胎龄儿6~8mg/(kg·min)。(https://www.daowen.com)

对持续反复低血糖者,除注射葡萄糖外,根据病情需要可增加氢化可的松、胰高血糖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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