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卫生保健

(七)妇女卫生 保健

1.健康检查

调查地区15~49岁已婚育龄妇女在过去1年中做过妇科检查的比例为30.84%(城市33.47%,农村28.33%),做过宫颈癌筛查的占19.77%(城市20.60%,农村18.98%),做过乳腺检查的占20.00%(城市22.43%,农村17.68%)。与2013年相比,不论城乡,做过妇科检查的比例都有所下降,显示妇女保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2.孕产期保健

调查地区98.27%(城市99.00%,农村97.49%)的孕产妇接受过1次以上产前检查,城市地区接受8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孕产妇占80.44%,农村地区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孕产妇占77.87%;65.07%(城市70.18%,农村59.71%)的产妇产后接受过1次以上访视。与2013年相比,调查地区城乡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及达到国家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要求(城市至少8次,农村至少5次)的比例均明显提高;产后访视率城市明显提高,农村略有降低。这提示孕产妇保健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产后访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3.住院分娩情况

调查地区住院分娩率为97.45%(城市98.01%,农村96.87%),比2013年的89.87%(城市90.15%,农村89.63%)明显提高。56.72%(城市53.28%,农村60.33%)的产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30.86%(城市39.36%,农村21.92%)的产妇在妇幼保健机构,6.52%(城市1.39%,农村11.90%)在乡镇/街道卫生院,0.51%(城市0.80%,农村0.2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5%(城市3.18%,农村2.51%)在民营医院,2.55%(城市1.99%,农村3.13%)在其他地方,没有产妇在卫生室/所/站分娩。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分娩的比例均增加,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分娩的比例减少。

4.分娩方式

调查显示,分娩方式中顺产占72.51%(城市66.00%,农村79.33%);剖宫产占27.49%(城市34.00%,农村20.67%),城市高于农村。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剖宫产比例均有所增加,但增幅趋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