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和实施

五、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领导,规划司负责协调,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调查设计、抽样、指标体系和问卷设计、师资培训、现场督导、数据上报、数据清理和数据汇总分析等。(https://www.daowen.com)

各省(区、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级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或负责调查工作的单位)组织调查员统一培训,组织和指导基层入户调查、数据录入、质量审核、督导等工作。样本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员宣传、现场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