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不予受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3.3 不予受理 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1)依法被处以吊(撤)销核准证,未满3年提出申请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https://www.daowen.com) (3)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核准,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未满1年再次提出申请的; (4)其他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