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4.2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会议、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鉴定评审组应当形成评审记录;(https://www.daowen.com)

(2)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前,鉴定评审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通报;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双方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问题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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