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被分类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植被分类原则

依据《中国植被》《云南植被》《云南森林》等重要植被专著和一些有关植被分类的重要文献中所采用的分类系统,遵循群落学—生态学的分类原则,运用3个主级分类单位,即植被型(高级分类单位)、群系(中级分类单位)和群丛(低级分类单位),各级若有必要再设亚级或辅助单位。各植被分类单位的分类原则如下:

1.植被高级分类单位

以群落生态外貌特征为依据,群落外貌和结构主要决定于优势种或标志种以及与之伴生的相关植物的生活型。生活型的划分首先从演化形态学的角度分作木本、半木本、草本、叶状体植物等;以下按主轴木质化程度及寿命长短分出乔木、灌木、半灌木、多年生草本、一年生草本等类群,又按体态分针叶、阔叶、簇生叶、退化叶等,再下以发育节律分为常绿、落叶等。一般群落主要结构单元中的优势种生活型相同或相似,对水热条件生态一致的植物群落联合为植被型。

2.植被中级分类单位(https://www.daowen.com)

在群落结构和外貌特征相同的前提下,以主要层优势种(建群种)或共建种为依据。群落的基本特征取决于群落主要层次的优势种或标志种,采用优势种或标志种为植被类型分类的基本原则,能够简明快速地判定植被类型。对于热带或亚热带的植物群落来说,主要层优势种往往不明显,根据前人经验,采用生态幅狭窄、对特定植被类型有指示作用的标志种作为划分标准。

3.植被基本分类单位

以群落种类组成(具有正常的植物种类)、群落结构、生态外貌、群落动态变化和生物生产力等特征相同为依据。通常将层片结构相同,各层片优势种或共优种(标志种)相同的植物群落,划归为同一群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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