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的对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的对策

3.1 注重案件档案的规范收集

一是确定案件档案立卷部门。根据“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明确案件档案的立卷部门。案件档案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件承办人员从受理办案开始,着手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案件结案就意味着材料收集完毕,进入以案件为单位的整理立卷阶段。

二是确定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案件档案具有极高的政治性、敏感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因此,它的收集必须规范、严谨。案件材料必须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档案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来确定案件档案的收集范围。同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声像档案及实物档案,须标注好制作时间、承办单位、制作人、相关说明、案卷互见号,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随案件材料同时归档。

三是确保案件材料的真实有效。案件档案具有政治性、严肃性,基于这一特点,案件承办人员必须保证收集的材料来源可靠、真实有效。

3.2 加强案件档案系统整理

一是力争档案的及时归档。“平时归卷”制度比较适用于纪检监察案件档案,案件承办部门在案件办理完毕后,将案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在归档的过程中必须清点核查已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有无归类或归卷错误、被借阅的材料是否及时归还。

二是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纪检监察案件按程序分为立案、办案、结案等过程,办案过程就是一个系列工程,贯穿于立案、办案、结案全过程形成的文字材料,是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根据案件档案“保存材料历史联系”的原则,在整理时不可前后颠倒,不可分割。案件档案必须按初步核实材料、审查审理材料、决定执行材料、结案材料的顺序把每个阶段的材料依次排列,案卷的装订也必须依次编写页号。(https://www.daowen.com)

3.3 确保案件档案的安全管理

一是案件材料的信息安全。纪检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要求在办案过程中,确保案件档案信息安全。确保案件档案的信息安全,最主要的是要对案件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主要包括:对检举人、控告人的个人信息、家庭住址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对检举、控告内容予以保密;对案件的处理信息予以保密。纪检材料牵扯范围广、档案保密度高,案件信息泄露会造成难以挽救的严重后果,应坚决杜绝因泄密而导致的腐败现象发生。

二是办案过程的保管安全。纪检监察案件办案过程错综复杂,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和调查材料的调取存在难度大、周期长的情况,这给纪检监察案件材料的保存和管理带来较大挑战。因此要求承办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案件材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案件材料的保管安全。

三是案件档案的存放安全。归档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必须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单位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第二年的第二季度移交到档案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案件档案保管安全。

3.4 推行信息化背景下的双套制管理

案件档案的信息化是纪检监察工作迈向信息化的必经之路。省纪委、省监委的审理辅助信息系统作为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信息化平台,实行线下纸质档案与线上电子档案的双套制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后上传到系统平台,案件资料实行线上线下的同步审批,实现了纸质档案和数据管理的无缝对接,整合了档案资源。使用计算机技术,一是通过搜索姓名能查到指定案件,提升了工作效率,为案件档案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方便;二是计算机为案件档案做了信息化备份,实现了档案的双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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