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明确档案征集范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 提高认识,明确档案征集范围

馆藏重点档案是馆藏档案中的珍品和精品,是档案馆的金字招牌。丰富的馆藏重点档案是档案馆实力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更是扩大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使档案馆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资源保证。国家各级档案馆都应有几件镇馆之宝,如绍兴市上虞区档案馆就馆藏了不少珍贵档案,其中包括“镇馆之宝”——《共产党宣言》首个中文全译本、《康熙二十三年皇帝诏书》等。

为了完整保存展示各条战线取得的光辉业绩、对外开放交往成果、名贤名人风貌和历史文化等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推进地方爱国主义基础教育工程,促进档案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创新征集工作方法,积极推进重点档案资源的征集工作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重点档案征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获得省厅(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命名的奖旗、奖牌、奖杯、证书和国内外友好县(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赠送的纪念牌、纪念杯、纪念册、纪念品等。(https://www.daowen.com)

(2)名贤名人的照片、画像、书画作品、著作及研究成果;革命烈士生平事迹、书信、照片等遗物及革命烈士墓志碑文。

(3)有关民情风俗、民歌民谣、民间传说、民间工艺、奇闻轶事、典故掌故等的史料。本地区地方志、专业志和反映当地历史面貌的老报刊书籍、家谱族谱及“文革”期间各种小报、传单、照片、像章等史料原件。

(4)地方人士撰写和主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书籍及原稿,著名地方人士的字画、论著、日记、书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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