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垃圾隔周可投放1次,包括金属类、玻璃制品、陶瓷器、干电池、打火机(使用完内填物的)、铝制品、雨伞、用于饮食以外的容器瓶(如化妆品等)和30厘米以下的家电制品等。
一个家庭每次可丢弃垃圾的量同样不得超过45升。值得注意的是,玻璃、针、刀等锋利的物品要用纸包好,并注明“危险”字样。因为在清扫车和垃圾处理设施内,火灾和爆炸事故多发,所以气罐、喷雾罐、打火机等必须清空后与其他不可燃垃圾分开放置于单独的袋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