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与所处生境系统相协调

(二)应与所处生境系统相协调

自然湿地景观本身具有严格的协调秩序。在长期的发展中,与地形、气候、水文、地质构造、动物植被等环境因素协调形成的稳定的生态系统也是景观延续的重要保证。因此,在长江三角洲的景观设计与规划中,应根据水与生境的关系,构建和谐的景观生态系统,实现城市湿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