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壤修复

(五)土壤修复

土壤也是城市湿地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无水就没有湿地,同样有水没有土壤也不可能形成湿地。湿地中的土壤是长期淹水条件下形成的,与陆地上的土壤不同,湿地土壤含氧量较低,有利于微生物等分解质的生存和繁殖。土壤环境决定了水文的质量及环境,因此,土壤修复也是水环境修复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城市湿地土壤修复可以利用换土法和微生物、植物修复功能来进行修复,也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规划修复。

1.合理的进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很多城市,它的土地类型由于建筑、高速公路等这些基础设施的扩建而被不断地改变着,这些变化对城市湿地景观生物特性和水文特性等方面造成了影响。城市湿地景观的物种多样性丰富与否和很多因素有关联,例如流域的水面波动情况、不可渗透地面面积等。综合国内外的很多研究经验,专家认为应在遵循湿地水文特征原则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城市湿地物种保护:

(1)城市湿地年均的水面波动高度应控制在20cm之内;

(2)城市湿地一年中干旱的时期应该在2周以内;

(3)制止一些永久湿地在发展过程中变暂时湿地的情况发生;

(4)一年中湿地不可以有超过六次的水面波动大于15cm的这种现象发生;(https://www.daowen.com)

(5)一年中每次水面波动的幅度大于15cm这一情况的综合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

为了达到维系城市湿地的生态功能这一目标,应该通过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将这些相关的湿地保护措施实施完成。

城市湿地的建设中,由于核心区土质良好,土壤渗透性高,应予以严格保护,避免污染。而在缓冲区和试验区内,土壤的渗透性逐渐降低,且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对这两个区域的土壤和水体底泥进行生态恢复时,应先进行全面调查和测试分析。未污染的土壤和底泥尽可能不翻动,确需翻动时,分层堆放,分层复原;将重度污染的土壤和底泥运出园区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该区域地带性和原性较强的湿地中的客土(底泥)进行分层复原[14]

在地形调整工作中需要开挖土方、增加湿地时,基床设计如下:湿地下层通常采用黏土构筑,由于黏土矿物有利于防止水体快速渗入地下水,并可限制植物根系或根茎穿透。由于砂土营养物含量低,植物生长困难,而且使水体快速渗入地下,不宜设在最下层。壤土也可以代替黏土置于底层,但应适当增加厚度。构建湿地的基床是一项复杂的生态工程,往往需要做长期的定位监测并不断改进才能成功。土壤基床也是湿地净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的特性直接影响到治污效果。土壤的物理性能一般要求为黏性土质,渗透性为慢或中等,土壤渗透率0.025~0.35厘米/小时为宜。[15]

2.有计划地开展退耕还湿禁止在保护区周围开荒

对于保护区内部及周围现有耕地,有计划地逐步开展退耕还湿、还草工作,逐步恢复其原始自然状态。保护区内部耕地在完全退耕还湿、还草工作完成前,严禁施用农药化肥,以避免对保护区生态系统产生进一步影响。对于保护区周围农业生产,要逐步调整生产方式和种植结构,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正确处理农药化肥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带来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