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湿地系统的管理

(三)植物湿地系统的 管理

良好的管理与维护是城市湿地发挥功能的重要环节。城市湿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主要是水生植物系统的管理。水生植物具有吸附、降解悬浮物与污染物的作用,在湿地系统中,要多多种植水生植物,利用耐污能力强、生长迅速的水生植物对污水中悬浮物及营养元素、污染物进行吸附、截留沉降,通过水体微生物和土壤微生物对有机质进行消化分解,再由植物体吸收净化,最终把污染物移出水体,达到净化目的。

为了保证湿地栽种的植物多年能够正常稳定健康生长与繁殖,湿地植物系统(尤其是挺水植物带)一旦建立,就必须连续不间断地根据栽种植物的特性及需求,为其提供养分和水分。雨季时期往往是湿地中植物的迅速生长期,它们能够大量吸收雨水、地表径流及污水中携带的营养物质,供其生长繁殖;但是在冬季之前必须对植物进行收割。在对植物进行收割时,湿地中存在的部分氮磷等物质都能够通过植物的收割去除,因此植物的及时收获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秋冬季是植物地下根茎和根芽的重要生长期,植物的收割能够给第二年植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植物收割和其他有关植物的维护管理,必须以不破坏植物向根系传氧为原则。对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中种植的芦竹、芦苇和香蒲等挺水植物,宜每年在秋季收割一次。将地表以上的枯黄植株收割掉,在市场上销售。考虑到芦竹和芦苇均是优质造纸原材料,因此,收割后的芦竹和芦苇等挺水植物具有广阔的销售市场。

人工湿地中收割后的植株宜保持其高度在30cm左右,收割出的植物应尽快运出现场,不在现场保留;而对于菱角、莲藕、芡实、金鱼藻等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可以定期收割,并且可以作为饲料使用,也可用于沤制绿肥。

通常,一些天然杂草会出现在人工湿地系统中,如其不致影响处理效果,可不必去除。但是,当杂草竞争疯狂增长,甚至危及到了湿地水生植物系统的生态与健康,或发生其他例外情况时,包括病虫害及杀虫剂的使用,应向有关专业部门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