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于出生
2026年03月16日
1.发生于出生
如前所述,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两个标准是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就国籍的积极冲突来讲,采用血统主义原则的国家的公民,在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国家境内所生的子女,一出生就获得这两个国家的国籍,即具有父母的国籍和出生地国家的国籍。这是世界上产生双重国籍最普遍的情况。在现代,越来越多的国家兼采了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原则,有些国家甚至对这两个原则均未加以一定的限制,这样,产生双重国籍的几率无疑大为增多,因为这些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国家不但可以依据血统主义赋予一个人原始国籍,也可以依据出生地主义赋予一个人原始国籍。
即使在同样采取血统主义原则的国家之间,仍旧可能产生双重国籍现象,比方说,甲乙两国均采双系血统主义,那么甲国人与乙国人结婚后所生的子女便同时取得了甲乙两国的原始国籍。(https://www.daowen.com)
有时,一个人出生时甚至可能获得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原始国籍。例如,父母国籍不同,父母各自国家采取双系血统主义,他们在一艘停泊于采出生地主义的甲国港口内的乙国商船上生下的子女,便有可能同时获得这四个国家的国籍。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现象同样可以产生于出生时。例如,无国籍人所生的子女,按照其出生地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取得该国国籍,该儿童就可能成为无国籍人。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采血统主义的国家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