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8 选择器的分组
2025年09月26日
5.3.8 选择器的分组
在设置网页样式时,经常需要将同样的样式规则应用于多个元素。可以为每个元素重复地设置样式规则,也可以组合选择器,一次性地设置样式规则。当然,后一种方法效率更高,通常也会让样式表更易于维护。
选择器写为:元素1,元素2,元素3
可以列出任意数量的单独的选择器(无论它们包含的是元素名称、id还是class属性),用逗号分隔它们。当选择器很长时,可以让每个选择器位于单独的行,以增强代码的可读性。
例如h2和p元素都设置了首行缩进2字符,字号为14.7 px的属性,效果如图5-34所示。
图5-34 选择器的分组
代码如下:
可以组合使用任何类型的选择器,从最简单的到最复杂的都可以。例如,可以使用h1,.about p:first-letter来选择一级标题以及包含在class属性为about的所有元素中的p元素的第一个字母。例如,可以使用a:link,a:visited来设置超链接在访问前和访问后具有相同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