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基本条件

(二)参军入伍基本条件

1.身体条件

身高:特勤人:①坦克乘员,160~178cm;②潜水员,168~185cm;③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0~182cm;④空降兵,168cm以上;⑤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⑥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⑦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视力:①大学生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②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体重标准:男性不超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15%;女性不超20%,不低于15%;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不合格;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体能服裸露部位超过3cm,其他部位超10cm,文唇、男性文眉、文眼线,不合格;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条件兵不合格;

2.年龄和学历条件

男兵:在校生,17~22周岁;应届毕业生,17~24周岁。

女兵: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17~22周岁。

若名额稀少,学历要求自然水涨船高: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中专、职高、技校,也不包括往届生;

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成人教育、网络大学等。(https://www.daowen.com)

3.政治考核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