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知识

(四)创业融资知识

1.融资的含义

“融资”是指为完成资金筹集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

直接融资,亦称“直接金融”,是指在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情况下,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进行资金融通的方式。

间接融资,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进行的融资。

2.融资的步骤

(1)准备融资商业计划书。

有了融资计划书,就需要有一种渠道和方式来向潜在的投资人介绍与展示自己的团队及产品,让潜在的投资人了解到团队与产品。融资商业计划书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方式,它往往是投资人了解团队与产品的第一个渠道或第一份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定格了投资人对团队与产品的第一印象,甚至决定了投资人是否继续对团队与产品进行进一步的接触与了解。

(2)寻找投资人并洽谈。

初创企业或创业团队在准备好融资商业计划书后,通过毛遂自荐或熟人介绍等方式将融资商业计划书递送到投资人手中,希望能得到投资人的垂青。有的初创企业或创始团队也会参加某些知名的早期投资机构举办的“创业大赛”或“融资路演”活动,借此展示与推介自己的产品与团队。

(3)与投资人定下投资意见,并签署投资条款清单(Term Sheet)。(https://www.daowen.com)

初创企业、创业团队通过各种渠道接触不同的投资人,并最终找到对自己产品与团队感兴趣的投资人,然后与其进一步沟通、介绍自己的产品与团队。经过进一步的了解与沟通,对初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及其模式、方向与前景进行分析后,投资人会确定其投资意向,并就此与初创公司及团队商讨,确定投资条款清单。一旦签署投资条款清单,初创企业及团队会受到一个排他期的约束,在排他期结束前,不得与其他投资人就融资事宜进行接触、协商,也不得接受其他投资人的投资请求。

(4)投资人对企业及团队进行商业、财务技术及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投资人与初创企业及团队签署投资条款清单后,会组织相关专业机构从商业、财务、技术及法律等方面对初创企业及团队进行全面与详尽的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的情况报告给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项目的投资。

(5)对公司结构及业务进行重组与搭建(如需要)。

如有需要,对公司结构及业务进行再次重组与搭建,以保证新组建的公司保持活力与发展动力。

(6)谈判并签署投资交易文件。

商业、财务、技术及法律等方面的调查结果令投资人满意后,投资人会与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签署正式的投资交易文件。在实践中,为节省时间,投资交易文件的起草与协商的工作往往与尽职调查的工作同步进行,投资文件起草与协商的工作往往需要初创企业与投资人双方的律师来主导并推进完成。

(7)投资交割(即交易成交)。

在签署正式的投资交易文件后,初创企业及团队完成与满足投资人在投资文件中规定的交割的先决条件。待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投资人豁免)后,进行投资交易的交割,即投资人向初创企业汇入投资款,初创企业给投资人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