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承人的认定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始终不绝如缕,正是广大传承人为中华民族守护着一份份灿烂的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关条文没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数量。认定是给予支持的前提,认定的传承人越多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广的力度越大,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定并获得支持的传承人数目将直接影响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生存。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条件不科学问题,相关条例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完整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态或者技艺;具有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公认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与展示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需要明确的是,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应是代表性传承人的义务而非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在完全掌握了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完全能够较好地将之加以传承,也应当将其纳入传承人范围予以支持。(https://www.daowen.com)
对传承人经费的使用和监督更多的不是建立在制度层面,而是建立在道德约束层面上。地方文化部门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经费的使用规定比较模糊,既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的工作经费,又强调了困难补助,给制度的实践操作带来一些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