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测内容
2026年06月02日
四、检测内容
(一)实验室检测
登革热疑似病例发生所在地医院和/或县(市)疾控机构采集病例血清,检测登革病毒抗原、核酸或抗体,检测流程参见图3-18-2。

图3-18-2 登革热疑似病例实验室检测流程
(二)复核检测
(1)送市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临床标本,抽样30%进行复核检测,疫点首发病例需采用病原学和/或双份标本血清学方法复核检测,暴发疫情复核检测不少于5例,疫情少于5例者应全部检测,病毒核酸阳性标本应分型检测。
(2)疫点首发病例、重症病例、输入病例急性期标本应采用PCR方法进行分型检测,阳性者分离病毒,从临床标本或所分离病毒中扩增E蛋白编码基因,完成序列分析。(https://www.daowen.com)
(3)每次暴发疫情应开展病毒全基因组序列分析。
(4)实验室检测阴性临床病例以及重症病例,应对恢复期血清进行IgM、IgG抗体和/或中和抗体检测。
(三)媒介标本检测
1.核酸检测
捕获的伊蚊成蚊或幼虫,进行核酸分型检测,并扩增病毒E蛋白编码基因,完成序列分析。
2.病毒分离
病毒核酸阳性的标本由国家、省或有条件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毒分离、基因组序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