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的发现和报告

二、病例的发现和 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符合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病例的分类和定义参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在2小时之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中的“埃博拉出血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病例国籍及所来自疫区国家名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的留观病例,由转运接收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审核。对报告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在做出进一步诊断后,应当及时进行订正。相关信息报告要求和方式参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对确诊病例还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