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拉出血热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026年06月02日
二、埃博拉出血热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
管理
(一)埃博拉出血热患者的管理
(1)医疗机构应加强分诊筛查。预检分诊点发现发热、腹泻、疲乏、肌肉痛、头痛等症状的患者应立即询问流行病学史,对符合“留观、疑似病例”诊断标准的患者,应立即提供口罩,并指导正确佩戴,按照指定路径引导患者至发热门诊诊室,经接诊医师初步判断为留观或疑似病例,隔离在临时隔离场所,及时按照规定上报患者信息,并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2)留观、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采取严格的接触隔离措施,留观、疑似患者实行单间隔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将疑似或确诊患者安置于负压病房进行诊治。
(3)患者诊疗与护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4)患者的活动应当严格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5)患者出院、转院、死亡时,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焚烧处理。
(7)患者死亡后,应当减少尸体的搬运和转运。尸体应当用密封防渗漏尸体袋双层包裹,及时火化。
(二)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立即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的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之日起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