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编绘规范和地图图式
1.地图编绘规范
编制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其工作是相当复杂的。为了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地图的内容、综合质量、表现形式等的统一,靠各制图机构分别拟订的编辑文件是做不到的。对于这一类地图,普遍采用两级设计的办法,即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拟订对地图各方面统一要求的总大纲——地图编绘规范,在它的指导下针对具体的地区由地方制图机构的编辑设计局部大纲——编辑计划。
某些涉及广阔领域的比较规范化的专题地图,如地质图、地貌图、土壤图、土地利用图、地籍图、房产图等,往往也拟订专门的编绘规范来统一它们的规格和要求。
地图编绘规范是编绘地图所依据的立法技术国家标准之一,它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过细就适得其反,反而适应不了各地的具体情况,降低了它的规范价值。
地图编绘规范大体上包括以下7项内容。
(1)总则:包括地图性质、用途和基本要求,地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等一般性说明。
(2)地形图要素的综合与表示的基本要求:包括对水系、居民地、交通网、地貌、境界、土质与植被等要素制图综合与表示的基本要求。
(3)编辑准备工作:制图资料数据的选择、分析和评价,制图区域的研究及编辑设计书的拟定等。
(4)编绘技术方法:编绘技术流程,编绘顺序及用色规定,对编绘质量的要求,元数据文件录入及图历簿的填写。
(5)地形图要素编辑处理:基本数据预处理,制作综合参考图,地图要素的取舍与概括等。
(6)地形图数据制作:要素符号化编辑,地形图接边处理,地形图图廓整饰等。(https://www.daowen.com)
(7)附录:通常包括综合样图、图外整饰样图,有的规范还附带有地图的图式符号。
地图编绘规范是制图业务的国家标准的立法文件,是编绘该类型地图时必须遵守的。
2.图式
地图图式是地图符号样式和制作规则的规范。为了统一国家制图标准,保证地图质量,地图图式是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地图的用途、比例尺、地面要素的特点以及制印的可能性等统一制定的。地图图式中规定了相应比例尺地图上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颜色标准,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技术规定:符号尺寸、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符号的方向和配置、符号在图上的正确显示、符号的印刷颜色的一般规定。
(2)地形图分幅和图廓整饰:规定了地形图分幅和地图图廓及图廓间、图廓外整饰要求。
(3)地图符号:对各要素的符号名称、图形、用色及其主要尺寸,都附有详细的说明。
(4)地图注记:规定了各要素注记的字体、字号、字色及配置方法。
(5)附录:包括说明注记简注表、样图示例、图廓整饰样式等。
在数字地图制图中通常将地图符号按规格做成符号文件或符号库的形式,供编绘和制作地图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