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早立太子
皇后赫舍里氏十二岁嫁给康熙帝,两人恩爱。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初二日,皇后在生育嫡长子胤礽时难产而死,年仅二十一岁。康熙帝非常痛惜这位早逝的皇后。五月初五日,赫舍里氏去世后的第三天,梓宫迁于紫禁城西,直到二十七日,康熙帝几乎每天都去举哀;后来他亲自将梓宫送往昌平巩华城,从六月到十二月,去巩华城34次,第二年又去了24次,第三年去了15次。有学者统计,从康熙十三年到十六年(1674—1677),他一共去了巩华城80次。这四年里,每逢腊月二十九,他都去巩华城陪伴亡灵。母因子死,子以母贵。康熙帝对胤礽这位嫡长子格外器重和关爱,决定立他为皇太子。清朝的前两代皇位继承,采取的是贵族公推制,是经过诸王贝勒大臣认真讨论、反复酝酿、彼此协调、政治平衡的结果。康熙帝深悉预立储君有利于皇权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巩固清王朝统治的头等政治大事。他接受历代皇位继承的经验,特别是明朝皇位嫡长(正妻长子)继承皇位的历史传统。(https://www.daowen.com)
康熙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1676年1月27日),只有二十二岁的康熙帝亲临太和殿,以孝庄太皇太后之命,册立刚满周岁的嫡长子胤礽为皇太子,“以重万年之统,以系四海之心”(《清圣祖实录》卷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