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构建原则

对区域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对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这一特定区域,要对其进行全面、合理和系统的评价,关键是科学选取指标。为此,须遵循的原则如下。

(1)科学性原则。

在构建指标体系过程中,各指标遵循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的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所选指标应既能科学地反映该区域的本质特征,又可以通过观察、测试等科学方法和手段对其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

(2)系统性原则。

在构建指标体系过程中,要坚持全局意识、整体观念,即要把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视为一个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系统,该系统是由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仅利用单一的子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价,得出的结果既可能不全面,还可能是不正确的。

(3)层次性原则。

在构建的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本身就具有多重性的特征,因此对其评价是多层次、多因素综合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为保证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在指标的选取方面应从整体层次上来把握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调性。(https://www.daowen.com)

(4)区域性原则。

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的区域性很明显,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因此指标体系应包含反映这种区域特色的指标。

(5)动态性原则。

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的生态系统是一种地域性很强且动态发展的系统,对其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是一个涉及多因素、复杂多变的随机系统评价。由于影响该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始终随时间及周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指标体系应反映出其动态性的特点。

(6)突出生态创新原则。

生态创新的本质是以促进环境收益为目的、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系统创新。目前虽有部分学者对矿产资源密集型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进行了构建,但不是基于生态创新的视角,评价指标体系中缺乏与生态创新能力建设和自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的指标。故此,笔者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添加部分能够反映区域创新能力和自然生态环境价值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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