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土保持工作
当前的水土保持工作,要着重抓好这么几件事情:第一,要加快立法工作,逐步将水土保持工作转到预防为主上来。目前“一方治理、多方破坏”和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预防、保护是第一位的。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是要立法、执法。国务院1982年颁布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可以在此基础上起草《水土保持法》。希望国务院法制局和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争取早日送审。
第二,要有计划地进行重点治理。强调预防为主,但也不能放松治理,特别要搞好重点治理。重点治理要层层抓。从国家来讲,只能会同地方抓一些关系大局、水土流失严重、而又十分贫困的地区的重点治理。例如,现有的黄河中游一些地区,长江葛洲坝库区和海河支流永定河,辽河支流柳河等八片重点治理,要继续抓好。国务院最近批准国家计委、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三省区要认真贯彻执行。长江上游的治理,主要是组织发动群众进行,有关地区增加投入,中央给予适当扶持。这个已开会研究过,作了安排。去年十月份,我在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第四次会议上讲,要拿出少量的耕地占用税,用于支持边远贫困地区改造坡耕地为梯田,使这些地方逐步做到口粮自给,恢复生态平衡。这也是中低产田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水土保持与治理,不能“单打一”,要与农业开发、发展商品基地、植树造林、扶贫等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对造成水资源污染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限期解决。白洋淀的污染问题,河北省要抓,水利部也要抓,不要拖。重点治理,要有计划地分批进行,地方财政也要增加资金投入,农民要搞劳动积累,不能由国家包办。省、地、县、乡村都应该有自己的治理重点。搞水土保持,一定要群策群力,层层来办,大家来办,一个积极性是不行的。当然,在治理中,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立足长远,狠抓当前。
第三,继续抓好户包小流域治理工作。这是一项新的事物。1982年首先在山西省出现,以后迅速在黄土高原地区,以至全国推开。户包小流域治理,是依靠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好形式,可以把责、权、利统一起来,做到“谁承包,谁治理,谁经营管理,谁受益”,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治管脱节问题,要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当然,户包治理小流域是一种方式,并不排斥其他治理方式。如有些地区推广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协作治理的办法,更为有效。
第四,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我看,是否规定这样几条:一是各个省、市,多数有水土保持领导机构,要定期研究和解决问题,不要流于形式,少数没有领导机构的应抓紧建立起来。二是要建立考核制度,像防汛一样,层层实行责任制,并作为政绩考核内容。至于如何考核,要有具体办法。笼统化不行,要有分阶段的治理目标,按这个进行考核。三是充实、加强必要的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要管治理,但更重要的是监督、预防,职能要转变过来。四是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这项工作才能抓好。希望各部门都能负起责任来,作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水利部首先要负起责任来。
【注释】
[1]这是田纪云同志在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